目前依規定幼稚園可招收四~六歲的幼兒,托兒所可招收二~六歲的幼兒,但這並不表示幼兒只要滿兩歲就應該或就適合上托兒所、滿四歲就應該或就適合上幼稚園。無論孩子幾歲,如果他/她在生理、心理方面已經具備以下條件,入園後會比較容易適應幼稚園或托兒所的生活。不過,一般來說,四歲孩子通常已具備以下各項條件,是比較適合上幼稚園或托兒所的年齡。

1. 能夠自己穿衣、脫衣、穿鞋、脫鞋;自己吃飯、上廁所;自己洗手、擦手、收拾  玩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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姆弟不喜歡刷牙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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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濕氣候適合病毒滋生
腸病毒疫情創十年來新高,台南市、台南縣、高雄縣、屏東縣5個縣市,已列為腸病毒紅色警戒區域。疾管局預測,今(97)年8月底,全台腸病毒重症可能攀升到340例,到年底可能有450例,讓不少家長聞之色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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